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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學年 工程學院榮譽學程修業規定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0-10-07

一、本學程之課程組合包含:「專業跨領域學程」與學院開設之「英文強 化課程」2 項,其中專業跨領域學程依各系跨領域學分學程實施要點 辦理,至少需完成 1 個跨領域學分學程;英文強化課程包含:英文閱 讀與聽力訓練(一)至(五)、科技英文簡報與表達(一)、(二),共 7 門,6 學分。

 

二、學生通過本學程英文門檻(TOEIC 700 分或其他同等且對應之英文檢 定分數)後,可持測驗成績單影本或證明影本,於當學期加退選截止日 前向榮譽學分學程辦公室提出認定後,逕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抵免或 免修英文閱讀與聽力訓練(一)至(五)。

 

三、本學程課程組合中之「專業跨領域學程」包含以下學程:

一、 機械系

(1) 智慧製造跨領域學分學程(精密機械領域)

(2) 無人載具跨領域學分學程(光機電領域)

(3) 智慧電動車輛跨領域學分學程(車輛領域) 

二、 電機系

(1) 先進電能科技跨領域學分學程(綠色能源領域) (2) 物聯網跨領域學分學程(智慧通訊領域)
(3) 智慧控制跨領域學分學程(智慧型控制領域)

三、 電子系
(1) 人工智慧跨領域學分學程(資工系統領域)
(2) 程式設計與美學跨領域學分學程(資通訊領域) (3) 微電子製程跨領域學分學程(半導體領域)

四、請領本校招生獎學金且參與榮譽學程學生,需進行一年產業實習 或海外交流。TOEIC 成績須達 700 分以上者可選擇海外交流,補 助方式另訂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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